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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演出行业协会简介

一、基本概况

山东省演出行业协会是经山东省民政厅登记注册、由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的全省性一级社会团体,属于非营利性行业社会组织,由山东省内演出经营主体、演出相关从业人员自愿结成,具备独立法人资格。

  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51370000MJD602442U

  • 法定代表人:刘芳

  • 协会住所:济南市文化西路 117 号

协会连接政府主管部门与演出市场主体,发挥桥梁纽带作用,协助文旅主管部门开展演出市场相关行业管理工作,促进行业自律,推动山东演出行业标准化、规范化、专业化发展。

二、会员构成

会员涵盖山东省内文艺表演团体、演出经纪公司、传媒策划机构、演出场馆、舞美工程企业、舞台设备服务商、票务机构、艺术培训机构、网络表演(直播)经营单位等市场主体,同时吸纳演出行业相关从业人员个人会员,覆盖演出全产业链条。

三、内设机构

协会设立多个专业分支机构,并对接全省 16 市市级演出行业协会,形成全省行业联动体系:

  • 1、网络表演(直播)分会

  • 2、艺术普及教育工作委员会

  • 3、旅游演艺分会

  • 4、剧场委员会

  • 5、演员经纪人委员会

  • 6、舞美舞台工程企业委员会

  • 7、非遗研学文创演艺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、分会

四、主要业务范围(官方登记及公开业务)

  1. 开展行业调研,收集行业信息,向政府主管部门反馈行业诉求,提供政策建议;

  2. 组织行业信息交流、业务培训、行业研讨、项目推广,开展省内外演出行业交流合作;

  3. 协助开展行业管理,制定推行行业自律规范,调解演出行业业务纠纷,开展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,开展行业表彰与行业惩戒;

  4. 组织举办文艺演出、公益演艺相关活动;

  5. 开展法律咨询服务,依法维护会员单位及从业人员合法权益;

  6. 推进演出行业服务、技术相关标准化建设,开展行业相关业务认定、评价工作。

五、主要工作方向

协会立足山东演出市场,覆盖线下营业性演出、剧场演艺、旅游演艺、舞美工程、网络表演直播、艺术普及教育、非遗研学演艺等领域;强化演出经纪机构、演艺从业人员、网络表演者合规教育,抵制违法失德行为,构建健康有序的山东演出行业生态,助力山东文化演艺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
注:本简介全部来自公开官方公示与新闻报道,如需最新章程、完整机构名单,可查阅山东省民政厅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、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开信息。